费用包含
1.机票:豪华客机往返经济舱机票(含税)
2.酒店:行程表上所列或同级酒店(以两位成人共享一房为原则)
3.膳食:行程中所示用餐( 用餐安排会因航班时间略作调整,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4.交通:空调大巴及行程内所列之各种交通工具。
5.游览项目:行程表内所列各项游览项目及入场费用。
6.行李:每位限携带手提行李1件及托运行李1件(重量不超过20KG,具体详情视乎航空公司而定)。
7.保险:赠送境外旅游意外险(大众保险公司,保额25万)(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年龄为90天到85周岁,90天以下85周岁以上无赠送保险。具体保额及理赔根据保险公司规定执行。建议游客可根据自身情况再自行购买其他旅游保险)
8.签证费(持大陆护照签发地上海领区,外领区护照或加急签费用另计)。
9.司机导游服务费。
费用不包含
1.全程单房差900元。
2.个人护照费用。
3.部分国家之机场税、行李超重费用及海关课税。
4.各国酒类、汽水、洗衣、电报、电话及一切私人性质之费用。
5.因罢工、台风、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交通延阻及其它不在本公司控制范围内情况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1.2张二寸的淡底正面免冠彩照片(6个月内拍摄)
2.有效期需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日期从出发日起算(护照需有足够的空白页)。
3.护照签发地不属上海领区的需提供从出发日算办证日期在一年以内的江、淅、沪居住证原件,如居住证办证日期超出一年的需再补充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副联。
护照签发地为以下地区的不属于上海领区:北京,广东,福建,广西,天津,深圳,河北,海南,云南,广州,四川,重庆,陕西,山东,河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辽宁。
2.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报名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
3.我社保留因航空公司上涨燃油附加税、签证费等不可预测因素向客人追加费用的权利.
4.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乘坐航班延误等非旅行社造成旅游延误或取消的情况,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我社将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和上海市旅游局的官方文件作出妥善处理。由于流感、海啸等不可抗力原因,在国家旅游局未发布紧急通知禁止游客出行的情况下,由客人主动提出退团者,则按照正常取消来收取损失费。
5.因报名时人数为单数时产生单间房或因自身需求产生单间房,需自行承担单房差。
6.实际行程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7.出入海关时请以友善的态度配合相关检查并注意自己在当地的身体及财产安全
8.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出行
签约方式
- 1)门市签约
- 上海市静安区吴江路188号1207室
- 2)快递签约
- 盖章合同快递到您,签字后快递回我们公司
- 3)上门签约
- 上门提供签约服务(需提前预约,限上海外环区域内)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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